“您好,我是大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找到您了”,2022春节前夕,家住秦皇岛市的于某荣接到了法官的电话,一起19年前的执行案件有了结果。过去,通常只有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隐姓埋名,很少有申请执行人放弃索求,淡定度日的。这起执行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案件追溯到2003年1月,申请执行人于某荣与被执行人刘某波合伙经营纠纷一案立案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刘某波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被实施联合惩戒。一晃多年过去,在外面东躲西藏,连春节都不敢回家的刘某波倍加思念家乡,执行法官多次给家属留言,要求他早日回家,履行判决义务,而且自己马上面临退休,“老赖”的身份还要延续多久?考虑再三,刘某波联系到了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履行判决,把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彻底消除。
19年前的判决,原告既没有预留身份证号码,又没有电话号码,诉讼地址已经不复存在,申请执行人于某荣如凭空消失一样,不见了踪影。执行法官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吓倒,他们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找到了于某荣曾经居住过的伊春市金林区,可是原居住地房屋已经拆迁,社区主任换了一茬又一茬,执行法官找邻居、找同学、找朋友,终于联系上了于某荣的哥哥。可于某荣的哥哥明确表示怀疑,认为一起19年前的案件,法院不可能一直坚持去执行,所以不愿意把电话告诉执行法官。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解释,最终联系上了申请执行人。
“什么,这不可能!”申请执行人于某荣接到电话后,也是一脸的惊讶。案件审理结束后,于某荣多次与执行法官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波的财产情况,虽然对结果很是失望,但是也被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深深感动。几年后,于某荣离开了家乡,到秦皇岛市定居。随着时间的推移,于某荣已经对这起执行案件不抱任何期望,没想到春节前夕接到了法官的电话,这份特殊的“礼物”来之不易。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于某荣放弃了利息,被执行人刘某波一次性偿还了本金。2月14日,于某荣委托朋友,把一幅绣有“执法有公心,为民见真情”的锦旗送到大箐山县人民法院,表达对人民法院和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出,解决执行难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困难较多,人民法院不可能轻轻松松、轻而易举、和和气气就能解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决破除藩篱、攻克关卡,才能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言犹在耳,振聋发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