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护美好生态家园。9月10日,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干警驱车前往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和乡南森林经营所分公司,就如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
今年,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在大箐山县朗乡地区犯罪率对比往年明显增高,刑事审判法官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今年审理的多起同类案件的作案手段、犯罪特征、犯罪心理,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汇同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商议如何进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我院建议,将进行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基层单位,同时表示近期林政资源部约同森林公安到各个林场所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林区百姓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重新认识我省我地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种类,进一步提高群众爱林护林观念。
朗乡林业局公司乡南森林经营分公司的职工纷纷表示,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县法院和林业局公司的部署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大防范和管护力度,积极预防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发生,维护美好生态家园,使林区百姓生活有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