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大箐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鄢某等5人开设赌场罪一案。鄢某等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份,被告人鄢某在互联网上玩赌博游戏过程中,被招募为赌博游戏平台的代理。为牟取非法利益,鄢某出资购买电脑和手机等作案工具,在内江市成立工作室,通过互联网从他人手中购买分数、金币及手机号码,先后雇佣王某、胡某、陈某某、李某等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与参赌玩家进行交易,为参赌人员进行上分充值及下分结算兑现,赌资数额累计达180余万元。5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没有异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量刑、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赌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不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会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广大群众必须清醒认识赌博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坚决抵制赌博活动,切莫以身试法,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