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等3人涉恶犯罪一案。该案是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为进一步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我院以“公众开放日”的形式,邀请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20余名代表观摩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丁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丁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马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等多个罪名的犯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因本案仍在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出预案,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和决心。今后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