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区人民法院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炕头法庭”的做法,方便群众诉讼。今年在1件离婚案件中,审判人员了解到被告方身患脑血栓疾病,行动不便,就携卷到其家中开庭,通过耐心的说服和劝导,双方当事人在相互理解的氛围中达成调解协议。针对我区各经营林场道路偏远的情况,因案制宜开展“巡回开庭,送法下乡”活动,今年一某林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被告均为同一林场职工,因1车沙子发生纠纷,被告将原告打伤,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坚持自己观点不变,审判人员先后3次驱车到这个林场,邀请林场有关领导共同参加调解,双方在理智的考虑下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每次携卷办案巡回开庭,审判人员都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取得“审结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