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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区人民法院打官司不求人之执行篇

发布时间:2019-05-06 09:27:52


    为认真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带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加强执行工作力度。近日,带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执行案件的连带担保人关某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案情还原:2016年8月19日被告人赵某某为原告杨某某等五人出具欠条一张并由关某某做为连带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字,同年9月,带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赵某某给付杨某某等五人工资共计2.3万余元,关某某在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某、关某某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应负的义务,杨某某等五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被执行人赵某某与关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关某某迫于压力,于3月25日来到法院,但关某某以自己仅提供担保,不应担责为由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执行局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结语】带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一是最大限度公开执行信息。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联系,依法告知案件结点进展,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坚决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不姑息,让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有底气、不求人。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在法院电子屏播放执行不求人承诺、悬挂执行案件不求人宣传板等方式进行宣传,让老百姓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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