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带岭区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干部2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下午2点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金某担任带岭某社区社保员工作,负责收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中,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私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
庭审观摩结束后,纪委监察委干部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文化长廊和荣誉室等场所,深层次地了解法院的诉讼流程、工作制度和文化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副院长王庶同纪委监察委干部们进行了沟通交流,倾听大家对法院的意见建议,还耐心地解答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问题。
纪委监察委办案人员表示,该案是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不仅警示教育效果更直观、更明了,也有助于办案人员牢固树立程序观和证据观,提高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