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省委召开的全省青年文明号表彰大会上,带岭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郭运涛获得“十佳青年文明号岗位标兵”殊荣。
近年来,他带领“青年文明号”团队以法律实践为宗旨,抓住“优环境,助发展”活动契机,深入推进文明号创建工作,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组建“橙丝带”青年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到林场、社区、企业开展送法活动,讲授相关法律法规60余次,开展以案说法讲座20余次,有千余人接受培训;深入到林场、村屯和田间地头等现场办案180余起,行程近万公里,为群众节省诉讼成本近3万余元;常年义务照顾两名孤寡老人,经常到社区及公共场所开展义务劳动;开展“结对助学”活动,团队资助贫困学生10余人;开展“和谐进社区”活动,建立调解联络室,帮助解决邻里间矛盾,化解20余起纠纷。
经过创建工作的浸润和砺炼,郭运涛和文明号团队逐渐成熟,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2015年团队被评为首届伊春市“十佳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