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
“五个坚持”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两项”活动。带岭区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在立案庭设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维权窗口,加强诉讼指导,坚持优先立案,尤其是对急需治疗费用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生活、学习等费用的抚育费案件,随到随立,急事急办;坚持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量刑时坚持贯彻“缓、轻、减”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挽救未成年人;坚持广泛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同时注重案件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坚持强化调解,对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做到诉前调解与庭前调解相结合,当庭调解和庭后调解相结合,切实提高案件调解撤诉率,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及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以和谐方式执行涉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有关未成年人抚养费、财产继承等案件,该院在执行时坚持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促成执行和解,为未成年人争取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