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带岭区辖区内发生一起饲养动物致人伤害的纠纷案件。由于林区内住户饲养的狗大多没有养犬登记证,且很多狗都是散养的,这给人们的生命健康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带岭区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本院特制定一些办法,提高人民安全防范意识,也督促养狗人及相关管理部门认真负责管理。
带岭区人民法院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议公安部门定期对饲养动物进行登记备案及年检,严格控制养犬登记证的发放,发现没有登记的犬及时进行督促办理或及时处理。
二、建议畜牧部门及时对狗进行育苗注射,进行检验检疫,发放免疫证明,避免有携带病菌的狗造成疾病传染。
三、建议社区部门大力宣传养狗知识及带狗出行常识,比如狗的粪便的处理、狗出行佩戴锁链、不能进入公共场所等一些相关知识,方便养狗群众了解,同时也保护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