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方式,顺利执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日前,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一起来到带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法官“见证”他们和解结案。2006年被执行人王某因交通肇事将申请人王某撞成重伤,被执行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申请人王某在被执行人服刑期间申请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王某刑满释放后没有回到本地,导致本案一直未执结,我院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被执行人的行为,令其“寸步难行”,被执行人王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故从外地回到带岭,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要求和解,最终使本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