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人在邻居帮助下来到了带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经过立案庭接待人员的了解,老人姓孙,今年75岁,中年丧夫,省吃俭用的把二儿一女拉扯大,可是老人在前年得了脑血栓,开始时三个儿女轮着伺候老人,但 “久病床前无孝子”,三个儿女在去年年底互相推委谁都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无奈在邻居的帮助下向其子女提起了诉讼,经调解其子女三人每人每月给付孙老太赡养费200元,但其女一直未给付赡养费,因此张老太申请执行要求其女给付赡养费。立案后通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其工作,被执行人给付了执行款。
案件虽然予以执结,但一位母亲能抚养三名子女,三名女子却不能赡养一位老母亲,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