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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没人管 女孩依法维自权

发布时间:2014-10-11 11:21:51


    近日,带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15岁女孩孙某依法使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 孙某的父母婚前因缺乏了解草草结婚,导致婚后争吵不断,最终在2009年2月离婚,法院判决时年仅10岁的孙某由其父抚养。 自判给其父抚养后,孙某就一直寄住在爷爷家,后来孙某的父亲在婚,对女儿更是不管不问。2009年10月孙某的爷爷去世,年迈的奶奶也卧病在床。没有了经济来源,她想向母亲求援,可母亲早已下岗生活十分困难,孙某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一张诉纸将其父母告上法院。审理过程中,孙某父亲称自己并不是不想照顾女儿,只是自己收入底无法照顾女儿,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孙某由其母亲抚养,孙某父亲则每月支付给女儿300.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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