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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3-05-07 08:41:11


                                  带岭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

    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新法的实施对人民法院执法理念、执法规范、执法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对法警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工作任务也有一定的变化,带岭法院法警大队认真研究后,积极采取措施贯彻学习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加强学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法警大队利用工作间隙和院里统一安排的时间,采取队长带头学,组织讨论学,干警自觉学等形式,深入领会新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内容。大队要求每位参加学习的法警记好学习笔记,并通过比照修改前后法律条文的变化,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熟练掌握法条的具体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法律的自觉性。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针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刑事案件庭审提押、值庭、看管工作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关于期间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等情形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掌握和操作,要与刑事庭加强沟通与协调,以增强新法实施的顺畅度。

要把新刑事诉讼法贯穿到日常司法警务保障工作当中,通过学习新的刑事诉讼法,领会新法的重要意义,更新工作理念,继续发扬司法警察吃苦耐劳,文明敬业的精神,坚持规范执法,在工作中结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及相关规定,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加强训练,提高法警的业务技能,做好各项警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做好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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