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区人民法院
法警大队顺利完成一起刑事案件押解、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2013年4月3日,带岭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件,该案被告人羁押于朗乡看守所,押解往返路程近40公里,这是我院首次执行涉及未成年被告人押解任务。
法警大队非常重视此次押解和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召开了警队队务会议,明确了此次押解工作任务,制定了押解方案和行车路线,确定由大队长及两名法警进行押解,并提前对押解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针对道路泥泞,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为顺利完成押解任务,决定避开早交通行车高峰,执行任务的法警6点多钟就前往羁押地点。经过与刑事庭沟通了解到,该案被告人犯罪时17周岁,由于从小缺少家庭教育,又没有接受过学校教育,受不良影响步入岐途,导致思想偏激。为防止押解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以唠家常的方式深入浅出进行正确引导,及时缓解被告人的紧张情绪,确保安全无误地将其押解到庭。
庭审前,法警大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进行清理,取消旁听活动,保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使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情绪一直保持平静,在法庭及其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教育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所犯罪行后悔不已,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庭审结束后,已经临近中午,执行任务的法警忘记了值庭的疲劳,于12点左右将被告人安全押解回羁押地,圆满地完成了押解和庭审警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