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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问题适时提出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10 14:10:11


    带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张某挪用公款一案中,发现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溥,利用职务便利和账务管理上的漏洞,挪用公款进行赢利活动。为防止出现类似案件,避免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我院适时向林业局财务科发出司法建议:加强财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免疫力;进一步健全财会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为基层单位建立银行账户,便于加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到监管到位。

    司法建议得到林业局财务科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局财务人员大会对此案进行通报,达到警示的目的;二是针对各单位财务人员分批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了定期业务检查制度。通过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局财政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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