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旅游先行赔付+司法速裁”涉旅消费纠纷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冰雪旅游营商环境,创新建立“政府信用背书+司法刚性保障”的纠纷化解机制,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立“冰雪旅游纠纷处置中心”,由法院分管副院长任主任,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
第三条 设立三个专项工作组:
(一)快速响应组:由2名法官助理+3名文旅专员组成,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现场调解组:设流动调解室,配备“行业观察员”;
(三)司法保障组:由执行局3名干警组成专项执行团队。
第三章 先予执行机制
第四条 对5000元以下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纠纷实行先予执行机制,法院通过“先予执行申请书直接冻结扣划违约方账户资金,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标的额为5000元以上的纠纷:启动“司法调解+速裁”绿色通道。
第五条 赔付流程:
(一)游客通过“纠纷二维码”提交申请;
(二)设立“30分钟内受理、3小时内响应、3天内办结”时效标准;
(三)符合条件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立即启动先予执行程序。
第四章 司法速裁机制
第六条 建立“三优先”速裁规则:
(一)优先立案:设立旅游纠纷专门立案窗口;
(二)优先审理:适用简易程序,5个工作日内开庭;
(三)优先执行:建立“诉前保全+执行联动”机制。
第七条 线上调解规范:
(一)建立“一案一群”微信调解群组;
(二)调解过程全程留痕;
(三)48小时内出具调解协议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大箐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
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