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省法院“雷霆2025”执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2日,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用时14天,展现了雷霆执行速度。
一、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文(化名)与被执行人王某龙(化名)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龙自2024年7月19日起每月给付其子王某文抚养费800元,至王某文年满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王某龙却妄图逃避责任,对法律文书视若无睹,玩起了“躲猫猫”。
二、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对王某龙的财产进行全面排查,却仅发现少量存款,不足以支付执行款项。当依法向王某龙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时,其不仅拒绝接收文书,甚至更换联系电话、隐匿行踪,和执行法官玩“失踪”,试图逃避执行。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并未气馁,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社区实地调查走访,摸排其居住信息,同时走访其亲友,不放过任何线索。经过连续多日的排查,终于和王某龙取得联系,但王某龙仍心存侥幸,拒不配合。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从法律角度向被执行人阐明其应尽的义务,又从亲情角度引导其放下成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经过耐心沟通,最终被执行人支付了执行款。
虽然本案标的额较小,但执行法官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从立案到执结,这起原本棘手的案件仅用了短短14天时间,执行法官以“法律刚性”击穿逃避执行壁垒,以“司法柔性”缝合亲情裂痕,让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雷霆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