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对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从严规范和约束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言行,3月18日,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八小时以外”干警行为准则》,并在随后召开的大箐山县人民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传达,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八小时以外”监督承诺书。

本次制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及行为准则,从目标原则、监督内容、责任主体、监督方式等方面,明确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为婚丧嫁娶、外出办案、社会交往、网络言论、家属约束等多个方面行为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底线,督促全院干警时刻牢记党纪法规要求,强化对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切实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院党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全体干警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净化人际关系,保持清爽的社交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要积极培育良好家风家教,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氛围。二要压紧责任链条,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履行好党组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严抓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干警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要提高防控能力,健全防控机制。强化对违纪违法易发、高发的部门、岗位、环节监督检查。教育提醒干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党规党纪,树牢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意识,严格落实纪律作风、保密、安全、外出报告等各项工作要求。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严管党治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坚持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意识,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奋力“三争”晋先,全力答好新时代人民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