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6月2日上午,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在黑龙江碧水中华秋沙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柏刚与黑龙江碧水中华秋沙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田宝成共同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永泉、自然资源国土局工作人员及县法院环资审判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柏刚发表了致辞,他表示,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揭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伊春特指要求的重要司法实践举措,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服务大箐山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好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营造环境保护命运共同体,为建设美丽箐山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揭牌仪式结束后,许柏刚院长一行到保护区科技展览馆内进行了察看和调研,观看了宣传片,与田宝成局长对保护区环境资源保护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县法院环资审判干警还进行了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保护区内赠送了一批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以便向来此考察调研人员分发。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大箐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是集生态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于一体的载体和平台,县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特色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体系,为伊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需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黑龙江碧水中华秋沙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境内,总面积为2535公顷。中华秋沙鸭被誉为“鸟类中的大熊猫”,是第三纪孑遗物种,距今已有两千多万年,是与“华南虎、滇金丝猴、大熊猫”齐名的中国“国宝”,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保护区是以中华秋沙鸭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及其赖以生存的水域、红松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据统计,区内有国家I级保护动物6种;II级保护动物33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种,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珍贵稀有的中华秋沙鸭及其赖以生存的森林溪流生态系统,促进大箐山县经济的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