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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敲响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23-04-18 14:48:20






4月18日9时,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玉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大箐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许柏刚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孙晓儒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医疗单位及各相关部门公职人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玉利用担任某林业医院、中医医院院长职务便利,分别在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材、优先结算货款、医院职称评定及职称工资兑现、人员聘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800余万元。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要求,组织引导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被告人吴某玉当庭悔罪认罪,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有感触,切实体会到了信仰失守、思想滑坡、纵容贪欲的巨大危害,今后将坚守廉洁底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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