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振兴县域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箐山县人民法院采用“执破融合”的方式,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积极推动终本的负债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首先,压实主体自救责任,探索纾困新思路,稳妥推进市场风险处置。引导企业以市场化的方式筹集资金,对于“挽救”无望的企业做好破产宣传工作,增强主动申请破产的意愿。
其次,夯实破产队伍建设,成立“执行+破产”合议庭,减少重复程序,提高破产工作效率。定期召开“法律+市场化”学习交流会议,打造一支政治过关、本领过硬的团队;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激励破产队伍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
最后,加强终本案件债权银行与管理人的沟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让终本案件债权银行更多了解现阶段的工作,积极发挥银行在债权人中的作用。加强对管理人的引导与监督,依法将破产企业的各类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执助破,以破促执,执破融合”的理念,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今后仍将继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做重法治、保经济、促发展的“有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