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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14:54:09


根据《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考生登录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看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9:00—11:00

(请考生于8点20分之前到达考试地点)

地点: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大箐山县康安小区9号楼)

(三)打印准考证

在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在准考证上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需完全按照表格内容进行填写,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当日上午8点20前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我单位。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笔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提供纸质版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5.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生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8-3460403。

6.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大箐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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