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你们那里发生了疫情。可是,我这边的公司也缺少资金,实在是挺不住了!”,申请执行人丰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的一通电话打到了大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机上,电话里是满满的焦灼与无奈。
原来,被执行人郝某某与丰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抖音平台售卖该公司生产的火腿,陆陆续续拖欠货款2万余元。对于本小利微的企业来说,不是笔小数目。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公司向郝某某居住地所在的大箐山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2022年11月7日申请执行立案。法官向被执行人郝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手续,并说明了执行期限,然而被执行人郝某某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
立案后,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突然严峻,执行难度陡然增大。执行法官果断开启“线上执行”模式,通过线上会议商讨执行方案,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释法和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郝某某同意还款。但其表示自己处于居家隔离状态,无法到银行支付款项,拖延执行找到了最“完美”的借口。执行法官见招拆招,果断调整工作思路。“你不会,我教你”。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形式,耐心细致地教被执行人如何注册网上银行,怎样使用手机转账汇款。几经周折,11月25日,这笔2万余元的执行款终于全部到账,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对执行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拖延、不停办,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