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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零距离,以案释法敲警钟

发布时间:2022-11-22 14:12:13





11月22日上午,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于某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前提下,邀请大箐山县司法局、住建局、林草局等单位共计15名干部到庭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特殊的以案释法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于某担任伊春市某工程公司财务科长、会计兼任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期间,未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违规将其保管的财务专用章交给出纳员王某,明知王某一人保管公司网银账户U盾和密码、公司支票、公章未采取制约措施,致使王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款500余万元。

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旁听人员零距离、全景式直击了庭审过程。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对自身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

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庭审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今后将以案为镜,对照反思,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扎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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