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14时,大箐山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由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柏刚担任审判长,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晓儒出庭支持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明知收卡人收取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仍然将本人名下的4张银行卡和U盾出售给收卡人进行跑分。经过调查,被告人郭某出售的4张银行卡流入诈骗资金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9万余元。郭某非法所得用于网络游戏充值和日常生活消费。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从容把握庭审节奏,有序引导庭审程序,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条理清晰,充分展示了资深法官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公诉人在公诉时逻辑性强,证据环环相扣,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法检“两长”在庭审中均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水准。
法检“两长”带头办案,在审理思路、证据梳理、庭审驾驭等方面为全体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做出示范,充分发挥了“领头雁”效应,切实提高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办案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审执质效全面提升。